
兹有叶秀珍、侯南秋、侯碧春向我处申请办理死者侯松(男,1927年3月3日出生,于2001年11月12日死亡)遗产的继承公证。
叶秀珍、侯南秋、侯碧春称以下情况均属实:侯松只有一次婚史,配偶叶秀珍健在。侯松的父均先于其死亡。侯松从来没有与其继母一起生活过,没有形成抚养或赡养关系。侯松无养父母或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侯松共有子女2人,分别是侯南秋、侯碧春。被继承人侯松无其他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遗腹胎儿)。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侯松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叶秀珍、侯南秋、侯碧春所称上述情况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李学玲
联系电话:8322589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12-214号三楼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