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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广州公证处:参与法院执行 共建阳光司法

日期:2021-04-02  浏览:1090

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有利于有效预防纠纷,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近日,广州公证处业务部长陈秀丽,公证员伍嘉伟,工作人员刘舜斌、王嘉、陈茵、梁幼行参与由荔湾区人民法院牵头,公安、消防、卫生和健康以及白鹅潭管委会等多部门联动协同的“腾房”强制执行。


    强执现场,当事人将汽油等易燃物倒洒在身体上和附近地面,将煤气瓶放置在危险区域,煤气味、汽油味浓烈,场面紧张,惊心动魄。

    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当事人终于同意搬离。在现场得到初步控制后,伍嘉伟、刘舜斌、王嘉迅速进入房屋,对屋内物品进行摄像、拍照和认真比对,持续了三个多小时。

到了中午,陈秀丽、伍嘉伟、王嘉等人放弃休息,及时对9间回迁房现状保全证据,对搬迁来的物品摆放现场和封存现状录像、拍照。

    强制执行过程中,各执行小组分工明确、程序严谨、耐心释法、做法得当。公证员做好每一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尤其是在清点物品的过程中,认真做好拍摄、记录工作,真正做到“给被执行人一个明白,证明人民法院一个清白”,实现公证职能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机衔接,促进司法效率提升,与人民法院共同规范文明执法,共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

广州公证处参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对被执行人形成了有效震慑,同时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提高法院的执行工作效率和安全性,既有利于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又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社会解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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