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545人,候补代表145人,代表全国3900多万名党员。
邓小平主持了大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他高度地评价了这次大会的历史地位,认为这次大会将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最重要的一次会议,他还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正式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命题。
胡耀邦代表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报告。报告共分6个部分:(1)历史性的转变和新的伟大任务;(2)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全面高涨;(3)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5)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6)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报告系统地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和新取得的经验,提出了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这就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报告从经济建设、思想建设、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完整系统地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十二大党章对十一大党章做了多方面的、带有根本意义的修改、充实和完善,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的“左”倾错误,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七大和八大党章优点。在十二大党章总纲中,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广大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还是广大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制度。”十二大党章还继承了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恢复了党的工人阶级的属性。十二大党章对党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强调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纪律。十二大党章的另一个特色在于其规定,中共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这是中共中央在组织制度方面的一项重要改变。十二大党章是对党的建设历史的经验教训的总结,是把我们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强领导核心的重要保证,是党章发展史继七大、八大党章之后又一个里程碑。
大会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选举,选出了由210名中央委员和138名候补中央委员所组成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同时选出了由172人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132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李先念致闭幕词,号召全党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埋头苦干,一步一步地达到我们的伟大目标。
1984年10月,党中央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对开展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全面改革进行研究和部署。全会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改革逐步深入到各个领域。从农村到城市,从政治、经济到各项事业,从对内搞活到对外开放,各方面改革相互促进,推动着经济建设迅速发展,我国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
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基本指导方针,是新时期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党成功地实现了具有重大历史性意义的伟大转变。它开始把中国带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的政治轨道,并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永远载入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