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广州公证处遗嘱公证年增25%

日期:2016-02-03  浏览:4653

    社会正在快步进入老龄化,老人身后的财产如何分配,成为很多家庭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为了安心养老,防止昂贵的房产引起子女纷争,生前做遗嘱公证正在被越来越多的老人所接受。近日,广州日报报道,从2008年~2013年,广州公证处遗嘱公证年均增长25.5%,近九成申请人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安心养老、防止纠纷,是老人立遗嘱的主要原因。

  当女儿面说“都给你”
  录像时老人称非自愿

  莫老太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广州公证处,女儿说妈妈想立一份遗嘱将房子和银行存款留给她一个人继承,莫老太在公证员和女儿面前也连声说是。
  当公证员按照公证程序单独与莫老太进行询问和录音录像时,老人的态度发生“逆转”,说房子和存款不想只留给女儿一人,而且女儿为了遗嘱的事,在带她来公证处之前,经常“吓唬”她。
  在单独交谈中,公证员告知老人有权利按自己的意愿订立或变更遗嘱,劝告她要留有足够保障自己生活的养老基金。最终,莫老太在立遗嘱的事上来了个“急刹车”,止步的原因是很多事都没定,太早立遗嘱担心后悔。

  继承纠纷中87%未立遗嘱
  最后遗嘱是遗产处理关键

  在法院审理的继承纠纷中,未立遗嘱的情况占87%。市民生前处置自己财产的意识不强,没有通过遗嘱公证的方式处理财产,往往为财产分割留下隐患。
  在继承纠纷中,法院在没有相反证据推翻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公证遗嘱普遍被采信,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公证遗嘱效力性和专业性都较强,能够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遗嘱公证有一套严格的程序,目的在于确保遗嘱真实合法。公证处也要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遗嘱公证过程要录音录像。在立遗嘱人去世前,公证处履行保密义务,遗嘱公证的档案按照密卷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公开,防止立遗嘱人隐私泄露。当立遗嘱人去世后,如何查询他生前所立的遗嘱,特别是最后一份遗嘱,成为处理遗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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