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真相……

日期:2018-09-07  浏览:2856

不看以下内容,99%的人都误会


不了解意定监护公证,真落伍了

依  法  直  说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 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也就是说,在您头脑清醒的时候,您指定一个完全值得信任的人,在您年老或患病,没有判断能力或者自我保护能力时,由这个可信之人照顾您的生活,保护您的财产,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陈女士今年50岁,因身体不好,准备做一次大手术。手术前,她要办一件大事情。她跟三名子女一起来到广州公证公证处,要办“意定监护协议”。万一发生不幸,由陈女士的三名子女共同担任自己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她丈夫。换句话说,她目前信任子女胜于丈夫。

丈夫出轨  还是觉得子女可靠

    由于丈夫男尊女卑思想严重,陈女士同丈夫的感情日渐淡薄,这几年,丈夫发生外遇,经常以各种理由不回家。陈女士担心手术或今后生活中出现意外,丈夫不给予积极治疗,她书面指定三个女儿,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陈女士说:“父母已经去世了,自己兄弟姐妹各有各的家,只有成年子女的安排才是真心真意最为妥帖的,而其子女都很懂事,独立生活和对事务的处理能力都比较强,最“靠得住”。

通过公证  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

    协议中陈女士开宗明义,为保障自己在完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自己的人身及财产权益不被侵害,她指定三个子女作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具体情况,包括丧失语言交流能力无法表达,或精神障碍,或智力衰退,或其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形,以至于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时。而且这一切都必须有专业医疗或法院判断。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一旦发生这样的不幸,负责陈女士的起居生活,康复治疗,比如在哪间医院治疗,要不要请看护;还有管理和保管陈女士的财产,比如动用她的存款,卖掉她名下的房子用于治疗等等。在我们现实中,常常出现当事人陷入昏迷急需用钱治疗但是其他人无法动用其财产的情况,有了意定监护,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以上及微信订阅号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遗嘱

解决的是立遗嘱人去世后

的遗产分配问题。
立遗嘱人去世
后才生效。


意定监护
解决的是当事人
虽然生存,
但无判断能力
或不能自我保护
时的监护和财产处理问题
也就是说,
解决生活中的燃眉之急




在监护生效后,虽然监护人有权为被监护人处理所有事务和财产,但公证处仍然可以通过提存的方式对他们进行资金监管,从而进一步保障被监护人的利益

真  正  目  的





广州公证远程受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