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现我处决定撤销(2011)粤穗广证内字第19081号公证书,并撤销穗广证复字[2022]10号决定书中“维持(2011)粤穗广证内字第19081号公证书”的决定,上述公证书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