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陈俊业的代理人朱至溢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持谢美莲(女,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D806508(0))于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在香港立下的遗嘱,向我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申请继承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南浦岛碧桂园康苑10座G02的房屋。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您是谢美莲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冯天宝
联系电话:8356958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1楼一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