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吴金清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以继承林淑英(女,1931年2月14日出生,于2024年10月1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座落在广州市海珠区赤岗三街12号203房的房屋中依法属于林淑英个人所有的产权。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林淑英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林敏燕 联系电话:83569511、8356950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0楼
广州公证处 二部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