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关于餐饮服务合作邀请公告

日期:2024-11-25  浏览:481

尊敬的餐饮服务提供商:

为满足我单位员工工作餐的需求,确保工作餐营养健康干净卫生,现诚邀优秀的餐饮服务公司,为我单位员工提供高质量的餐饮服务,我们期待与具备丰富经验信誉良好的餐饮公司合作,共同提升员工就餐体验。

一、合作内容:

1、服务对象:全体员工

2、服务需求:提供工作餐(根据需求选择),菜品多样,注重营养搭配,保持良好卫生条件和服务态度,提供灵活的支付方式。

二、公告内容:

公告将明确以下关键信息:

1、项目名称:员工工作餐供应合作。

2、合作内容:供餐服务

3、餐饮服务公司资格要求:具备相关餐饮服务资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符合卫生标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报价要求:餐饮服务公司需提供详细的报价单,包括餐饮种类、价格相关信息。

5、提交材料:餐饮服务公司需提交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员工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6、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7、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

8、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餐饮服务公司需将报价材料提交至指定地址。

三、发布平台:

单位官网:在单位官网发布邀请公告,确保内部员工及外部餐饮服务公司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四、公告期限:

公告将在单位官网发布平台发布30个工作日,确保餐饮服务公司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公告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合作餐饮服务公司资质要求:

1.合法经营:餐饮服务公司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明确。

2.服务质量:餐饮服务公司应具备完善的服务流程和优质的服务意识。

3.价格合理:餐饮服务公司应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服务价格,确保市民能够享受到实惠、透明的餐饮服务。

4.信誉良好: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记录(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评审与选择:

1.评审标准:我处将根据报名餐饮服务公司的资质、收费标准、过往服务记录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2.选择方式:评审结束后,我处将择优选择合作餐饮服务公司,并与其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七、有意参与的企业请于2024年12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2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清晰列出菜单收费标准(加盖公章);

7、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旋       联系电话:83569621

九、其他事项:

1.双方应就合作事宜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2.合作餐饮服务公司应严格遵守广州公证处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所有。我们承诺对所有报名企业的信息保密,并仅用于本次合作相关事宜。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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