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刘建辉先生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以继承杨丽芬(女,1946年5月1日出生,2023年6月30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 证号为穗同字第NO.0005879的《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项下的权利义务[证载地址为京溪村梅花园新村B栋608号,现地址为梅岗路5号之十]、存于中国农业银行的存款及相关利息(户名:杨丽芬,账号:44-0452XXXXXX04339)、存于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及相关利息(账号/卡号:62122636XXXXXX46633)。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杨丽芬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黄晓莎
联系电话:020-2838801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27号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