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彭汉滔先生/女士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以继承彭能发(于2013年5月16日在广州市死亡);陈少琼(于2010年5月19日被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坐落在广州市芳村区海北西浦楼巷坊247号(广州市集体土地房产证:穗集地证字第0076899号)房屋。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彭能发、陈少琼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伍嘉伟、王嘉
联系电话:13924202100
地址:荔湾区浣花路103号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