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如何守护?
全职主妇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黄昏恋”如何摆脱顾虑,安心相恋?
婚姻中的经营之道
少不了“金钱”智慧
如何在赢得甜蜜浪漫的同时
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在今天的
广州公证处“公证在您身边”公益直播中
公证员何嘉卉、公证人员鲁潇
通过以案说法为大家详细讲解
公证在守护婚姻幸福方面的
重要作用和具体实践
一起来回顾
直播中的经典公证问答
· 当事人问
妻子全职在家带娃,因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妻子发现家里的许多财产都与自己无关,连自己的孩子都养活不了,落得人财两空。应该怎么办?
· 公证员说
现实生活中,女方全职带娃没有收入来源,但对于家庭付出一点也不亚于男方,其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为了保障家庭和谐幸福,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后对财产作出约定,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等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进行公证。这样的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 当事人问
即将步入婚姻殿堂,想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前置保障,有什么办法呢?
· 公证员说
婚前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可以增加协议的正式性和可信度。
· 当事人问
“黄昏恋”中的一方既想把财产留给子女,又想保障另一半的生活,应该怎么办?
· 公证员说
可以通过立遗嘱把房子的产权给到子女,并在遗嘱中为另一半设立一个居住权,让另一半有权在房子里居住到百年归老,这样既能打消子女因财产问题干涉父母婚姻自由的顾虑,也能保证另一半余生居有定所。
掌握公证智慧
守护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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