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郑挺建、郑挺均在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向我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申请继承林新明、郑巩遗有的:座落在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6*号房屋、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仁生里17号11**房的遗产。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您是林新明、郑巩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梁玲玲
联系电话:020-8356953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1楼一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