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陈冠汉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继承潘五妹(女,1925年3月1日出生,于2010年3月17日被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以潘五妹的名字登记的座落在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路十八甫新街东二巷10号房屋的2/3产权的一处房屋。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您是潘五妹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朱小姐、杨先生
联系电话:81236264、81236249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康王中路486号和业广场13楼1303室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