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丘嘉宜遗嘱继承)

日期:2024-12-04  浏览:299

兹有当事人陶靖宇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陶靖宇的母亲丘嘉宜(女,1961年11月23日出生)于2024年8月25日死亡,丘嘉宜于2014年11月6日在广州市广州公证处立下一份公证遗嘱。丘嘉宜生前所立遗嘱内容如下:本人是坐落在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154号X房房屋和坐落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104号X房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的产权人,上述财产是本人的个人所有财产。在我去世后,将依法属于我个人所有的上述房产及本人名下的其它动产(包括存款、基金、股票及本人名下的其它财产)交由我的儿子陶靖宇(男,1991年2月12日出生)一人继承并归其个人多有,与其配偶无关。与其他人无涉。

本次公证所继承的遗产为:坐落在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154号X房房屋。

如你是丘嘉宜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段景慧

联系电话:13925450015、020-8356950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十一楼三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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