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彭建新在2025年8月11日向我处申请办理彭耀民(男,1935年11月25日出生,生前住广东省广州市,于2025年7月2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死亡)的遗产继承权公证,申请继承彭耀民、彭裕玉名下坐落于广州市越秀区机务段机场新街一处房屋的房屋产权中其所占有的产权份额。彭耀民生前曾在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立有公证遗嘱[(2018)粤广海珠第36189号《遗嘱公证书》],彭耀民在遗嘱中表示,将上述房屋其所占有产权份额在其去世后留给儿子彭建新、彭建立、彭建波三人共同平均继承,并指定为彭建新、彭建立、彭建波三人个人财产,与其他人无涉。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您是彭耀民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20-8356955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1楼三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05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