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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何会、潘丽芬遗嘱继承)

日期:2025-08-14  浏览:42

    兹有何伟雄、徐梅静、陈健珍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用于继承何会(男,一九二九年十一月六日出生,已于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报死亡注销):潘丽芬(女,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三日出生,已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坐落在沙河下塘西约后街40号房屋。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何会、潘丽芬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伍嘉伟

联系电话:13676288542

    地址:荔湾区浣花路103号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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