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叶秋焕先生/女士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以继承叶金满(于2015年3月27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坐落在广州市芳村花地联合围70号之一房屋【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穗郊字第237513号】房屋及广州市芳村区花地经济股份联合社23股股份。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叶金满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伍嘉伟、王嘉
联系电话:13924202100
地址:荔湾区浣花路103号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