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许淑贞、何军、何丝、何芬向我处申请办理何茂新的继承权公证书,申请继承座落在天河区林和东路沾益直街珠委大院11号楼402房(其占有的房屋份额)的房屋。
现我处公告如下:如你是何茂新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产由许淑贞、何军、何丝、何芬继承存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公告期满后没有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向我处提出异议并提出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的。我处将依法为许淑贞、何军、何丝、何芬办理继承权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嘉卉
联系电话:83569587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南塔十一楼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