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何裕广先生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以继承何金郑(男,1944年1月26日出生,2023年8月16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
一、广州市东山区(现越秀区)东华东路德安新街11号某房;
二、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横沙村翠林街15号某房。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何金郑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幸贤
联系电话:3762389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龟岗大马路江岭北街三号广州公证处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