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袁正文向我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用于继承袁细佬(男,一九五四年二月十二日日出生,已于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死亡)的遗产,所申请继承的遗产为:袁细佬名字继承所得的坐落在广州市芳村区(现荔湾区)山村路杉栏下街41号、43号房屋首层的六分之三产房屋,其中上述房屋首层的十二分之三为袁细佬的个人房产。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袁细佬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遗嘱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伍嘉伟
联系电话:13676288542
地址:荔湾区浣花路103号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