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公告

公告(刘旭彬继承)

日期:2024-03-14  浏览:360

兹有谢红英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以继承刘旭彬(男,1946年2月28日出生,于2011年10月2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死亡)的遗产,申请继承刘旭彬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新塘镇永和长岗村鹅羽社百家岭的宅基地上盖房屋以及该宅基地的相关财产权益。

现我处特公告如下:如你是刘旭彬的上述遗产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继承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联系人:张妍、刘韵怡

联系电话:020-83512330、020-8356953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十楼公证团队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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