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事关根本,关乎长远。中国共产党100年来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是一部党的制度建设不断探索、完善和深化的历史。回顾总结党的制度建设的历程和经验启示,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创建、发展和革命斗争洪流中,开始了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制定了党章等一些根本性制度规定,为党的制度建设奠定了初步基础。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这是党的制度建设的起点。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第一部党章,对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党面对大革命失败严峻形势,突出强调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领导军队的原则,1928年毛泽东在总结“三湾改编”经验基础上,推动制定《党代表工作大纲》。抗日战争时期,为发挥我们党在民族抗战中的中流砥柱作用,着重健全民主集中制等制度,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系列决定决议。1945年党的七大党章对党内民主集中制等进行了系统阐释,标志着我们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成熟。解放战争时期,为巩固和完善党的领导,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党先后就建立报告制度、健全党委制等颁布一系列规章制度,推动党的制度建设更加规范科学。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主动适应全面执政考验,建立完善党对国家的领导制度,加强和改进集体领导、党内监督等制度,推动党的制度建设在探索中发展、在曲折中前进。1949年到1955年,中央围绕党的领导、组织制度建设等出台一系列决定,从制度层面强化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并在党员教育管理、改革党的干部制度等方面形成重要成果。1956年党的八大党章强调发展党内民主,提出将党的代表大会改为常任制、设立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总书记,以及废除干部领导职务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精兵简政等规定,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执政经验进行了深刻总结。由于“左”的思想影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党内选举制度等遭到严重破坏,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尽管如此,事关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党的组织架构等方面的根本性规定仍被可贵地保留了下来。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树牢制度治党理念,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始终,先后颁布了30多部条例和制度规定。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伟大转折点,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制度建设方面拨乱反正,逐步恢复和发展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党代会届期制等制度规定。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制度建设,1994年中央作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阐述了制度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党的十六大后,我们党以改革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推进制度建设,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之后又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核制度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体式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党的制度建设进入高峰期,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架立。在战略布局层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大把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写入党章,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历史性地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规,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并强调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为推动包括党的制度在内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在法规制定层面出台了一大批重要法规,先后印发实施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两个五年规划,对党内法规建设进行了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在执行实施层面构建了一整套推进体系,建立贯通上下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先后两轮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2019年党中央印发《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从根本上破解执行难问题,与同时修订印发的《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一起,对党内法规工作进行了全链条的制度规范,成为党立规、执规的规矩,有力维护了法规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